从2014年1月1日开始,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根据国家发改委9月23日公布的《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车用汽、柴油(标准品)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170元和160元。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至2013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4年底;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第五阶段油品质量标准在全国实施后,将重新进行成本监审,必要时调整加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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