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进行了审核评估,确定全国28个城市为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浙江省杭州、金华、绍兴、湖州四个城市包含其中。
据悉,今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2013年至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其他城市或区域不低于5000辆。
试点以来,金华市已推广600余辆。据规划,预计2015年将达到2000辆,新建充换电站5座,换电站12座,公交车专用充电站1座,充电桩110个;建立1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网点,初步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体系。
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的城市,可享受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政政策。为加大推广力度,11月初,金华市政府发布施行了《金华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据介绍,此次新能源汽车新政相比早前的实施方案,补助车型范围更广,除外,还增加了青年、等新能源汽车,使推广的新能源汽车由原来的3种增加到9种。
补助对象主要面向在市区购买金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型目录指定车型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为在推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个人为市区的常住户口居民或拥有暂住证的合法居民。补助金额根据各款车的市场价格在2.8万元到50万元不等。此外,如果市民购买的是换电模式的纯电动汽车(不含电池系统),补助政策还有优惠。